新老年法草案出炉 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法
宁波百万老人中 至少有60万“空巢老人”
“空巢老人”增多 最需要精神赡养
金报讯(记者 潘慧敏) “常回家看看,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,爸爸张罗了一桌好菜……”一首《常回家看看》道尽了无数老年人的心声。
昨天,刚刚出炉的老年法草案在“精神慰藉”一章中也规定:“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、孤立老年人”,特别强调“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,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”。
一时间,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法。到底有没有这个必要呢?“这就说明在物质条件逐渐满足后,国家已经重视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。”昨天,记者采访了宁波市民政局老龄办的相关负责人。她说,宁波市海曙区是全市率先提出精神养老的地方,下一步宁波将全面推广精神养老。
空巢老人告两女儿索探望权
诉讼只因难耐寂寞
这位负责人给记者讲了一个案例:去年3月份,镇海一位年近70的张阿婆一纸诉状,把两个亲生女儿告到了镇海法院。张阿婆不是让女儿出赡养费,而是提出了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“诉状”:两个女儿每星期回家探望她一次,每晚打一个问安电话。
这位老人物质生活很富足:每个月都有4000多元的退休工资,还有女儿给的2000多元钱。一人住着150多平方米的房子。但老人却越发觉得孤单。感觉生活并不幸福。经镇海法院主持调解,母女很快达成了协议。
“这个例子就说明了,当前城市“空巢老人”的精神赡养问题,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多数老人对物质要求较低
希望子女能常回家探望
这虽是个案,但也反映了当前一些问题。昨天,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老龄办得到这样一组数据:宁波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,自1987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。截至2009年年底,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97.7万,占总人口的17%。 根据2007年的抽样调查,全市约有67.8%的老年人为空巢老人,农村“空巢”比例更高。
所谓“空巢老人”,是指身边无子女照料的老年人。从这一组数据中,我们不难看出,宁波至少有60万“空巢”老人。
在生活有了保障后,这些老年人最需要什么?据了解,2009年镇海区老龄办曾专门做了一次关于当代老年人孝顺期待的调查,分别在农村、社区、老年公寓、老年电大教学班等四个老年群体中发放了250份调查问卷,共收到183份有效问卷,并选取了20位老年人进行访谈。调查最终显示,绝大多数老年人对物质上的要求相对较低,更看重的是精神需求的满足,其中最大的要求便是希望子女能经常回家探望他们。
宁波将全面推广精神养老
引导独居老人走出家门
“宁波海曙区是率先提出精神养老的地方”,该负责人说,下一步宁波将全面推广精神养老,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。
随后,记者联系上了海曙区星光敬老协会负责人崔老师。“就拿海曙区银龄单身俱乐部来说吧,这里至少有500多名老年人会员,大家都是本着交友、互助、快乐、奉献的宗旨来参加活动。让老年人走出家门,融入社会,这样生活就更开心了。”崔老师说,三年来,俱乐部活动形式丰富多样,旅游、打球、歌舞、茶话、讲座等,甚至还包括去公园清理垃圾和杂草,不再是“出门一把锁,进门一盏灯”的独居生活,心情开朗多了。
同时,宁波市老龄办呼吁:解决老人的精神赡养问题,子女应尽责。现代生活,年轻人虽然面临着生活的重压,但还应尽可能地安排时间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,陪父母吃一顿饭。如果实在没时间,哪怕打个电话问候也好。
有一天,我们终将老去
网友热议: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法
金报讯(记者 吴依滢 见习记者 李宇龙) 昨天网络上什么话题最热门?当然是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新老年法。各大新闻网站或论坛都是有关新老年法的新闻与网友讨论。在新浪微博,“新老年法”稳居热门话题榜。
“我肯定支持!”“我觉得不太合理!”昨天,金报QQ群也十分热闹,大家讨论的焦点也聚集在这个问题上。
支持派:顶起来
“老人比年轻人更怕孤独,所以才有‘老小孩’这个说话。子女不能总以工作忙而忽略父母。”网友“燃烧的蜡烛”今年25岁,对于将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新老年法,她表示绝对支持。她认为,心灵关怀比金钱更重要。
“看到这个消息后,我老头子可高兴坏了。”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,女儿在温州上班,由于距离的原因一年回家不超过10趟。“现在我和老伴都在,等哪天我们真的有一个没有了,剩下一个人了,万一哪天生个病都没人管。”
“如果出台这样的法律,就会促使孩子们经常回家,能对老人提高重视。”张女士告诉记者。
中立派:顺其自然
“这个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啊,入不入法一样的。”网友“天地男儿”保持了中立的态度。
“钱不是一天就能赚完的,其实抽个时间回家父母说说话,吃顿饭并不是很困难,这不需要靠法律硬性规定来约束。”钱先生今年42岁,他说尽孝应顺其自然,趁着父母在能尽自己多少孝心就尽多少。
反对派:实行有困难
“这个建议是不错,但是实行起来应该有点困难。”网友“又又”说:“这好像把亲情去制度化,个人不支持!”
新宁波人小刘说,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多,很多人都没有兄弟姐妹,谁不想过年跟亲人一起过?回家陪老人或者把老人接到自己的身边是他的愿望,但是非要用法律来约束,“我认为有点理想化。”
微博
@LukinaZ:我说也应该有法律规定,父母在子女幼小的时候,业余时间应该尽量陪陪子女。
@笨小孩小美:惊闻子女不“常回家看看”将入法,我首先感觉到悲哀。再想一下,我是不是从这条法律生效起开始犯法了?
@黄群芳: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。
@秦忠林:常回家看看,一定的、必须的。
@茉莉:有一天,我们终将老去。难展望,那是何等“老境”?